章程
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: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。
本会是由从事空调清洗、净化、消毒、检测服务与相关设备、产品生产、经营以及技术研究开发的企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,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成都市。
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: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,坚持社会组织的政治性、社会性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,防范政治风险、社会风险、经济风险、安全风险,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,积极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,主动投身公益事业,助力成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,以组建群团组织、接受主要行业管理部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指导等方式,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。
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成都市民政局,主要行业管理部门是成都市商务局。
本会党的工作接受中共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。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,接受主要行业管理部门的党建管理、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。
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是指: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: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1栋1单元8层822号。
详情请看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