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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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5-12-24

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

起草。

本文件代替WS 394—2012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》,与WS 394—2012相比,除结构

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
a)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(见第 2 章);

b) 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、嗜肺军团菌、异养菌总数的术语和定义(见 3.1、3.5 和 3.6);

修改了新风量、可吸入颗粒物、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的术语和定义(见 3.2、3.3、3.4,2012 年

版 2.1、2.2、2.3);

c) 增加了新风口与污染源的水平距离(见 4.9);

d) 增加了冷却水卫生指标及要求(见 5.2);

e) 修改了卫生管理要求中档案管理、运行管理和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(见第 6 章,2012 年版第

5 章);

f) 增加了检测方法(见 7.3);

g) 删除了附录 A~附录 I(见 2012 年版附录 A~附录 I)。

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。

本文件起草单位: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、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

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上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、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

心。
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潘力军、姚孝元、陈剑宇、沈凡、毛洁、崔亮亮、王先良、孙波、张宇晶、王

炳玲、杨文静、叶丹、闫旭、廖岩。

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
——2006 年首次发布为 WS 394—2006,2012 年第一次修订;

——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

详情请看附件:
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