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价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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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25-12-24
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
起草。
本文件代替WS/T 395—2012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》,与WS/T 395—2012相
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a) 删除了评价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(2012 年版的 3.1.3);
b) 更改了卫生学评价机构要求(见 4.1.1、4.2.2,2012 年版的 3.1.1、3.2.2);
c) 增加了卫生学评价程序(见 5.2);
d) 细化了竣工验收评价现场调查内容(见 5.3.2.1);
e) 更改了卫生检测样本量(见 5.3.2.2.1,2012 年版的 4.2.2.2.1);
f) 增加了经常性卫生学评价(见 5.3.3);
g) 细化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内容(见附录 C)。
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。
本文件起草单位: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、
东南大学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江苏省卫
生监督所、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丁震、潘力军、王先良、汪庆庆、钱华、周连、徐斌、廖岩、熊丽林、何智敏、
钱捷、丁新良、余淑苑、方道奎、陈国敏。
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2012年首次发布为WS/T 395—2012;2023年第一次修订;
——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
详情请见附件: